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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双减”工作系列评论之一

2021-08-05

坚持学生为本,坚守立德树人使命

——聚焦“双减”工作系列评论之一

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给出30条具体意见,并明确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的明确目标。这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双减”工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各地各层级政府和学校必须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坚持学生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落实好《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

  减轻学生负担,不仅是教育的事,更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改革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时强调,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当下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性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这种困境到底如何破?我们该如何把学生学习的负担变成求知的快乐?新时代下,教育的减负问题亟须一个明晰的方向和解决路径。

  此次印发的《意见》指向校内校外两个层面的清晰目标。在校内方面,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在校外方面,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在具体实现路径上,《意见》把减负问题放在教育大生态圈里去解决,进行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意见》把脉学生负担重的根本原因,进行源头治理,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过去教育的短视化、功利化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的无序发展更是火上浇油,“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突出。评价学生“唯分数”、盲目跟风报班、培训套路化商业化,这些都是问题的具体表现。《意见》着眼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给出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的13项具体建议,明晰学校、教师、家长的职责,划定清晰底线和界限,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内“吃饱”“吃好”,减少参加校外培训需求。

  《意见》立足于学生成长面临的具体困境,提出系统化的解决方案。从当下的教育现实来看,优质教育资源分布尚有不均,考试成绩存在等级制,学生多样化需求未能被充分满足等,都是学生健康成长面临的重重困境。给学生减负不是单纯的校内减作业、降要求,也不是校外叫停培训的独立操作,需要智慧方案、智慧治理。《意见》不仅聚焦在作业和校外培训两个方面,在加强课后服务、减轻考试压力、完善质量评价、营造良好生态等方面同样作出部署,系统推进、全链条推进“双减”工作,以教育教学改革来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意见》从政治高度认识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厘清了落实减负任务中各主体责任,通过综合治理,确保“双减”工作落到实处。

  《意见》对“双减”工作全面系统进行部署,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发挥学校主体作用,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针对过去“双减”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意见》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责任,要求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强化督促检查和引导,形成强大合力。

  《意见》把保障学生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在法律的框架内明确各项政策,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理。特别是针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难点问题,《意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树立“严”字当头的管理方向,明晰从严审批原则、严禁资本化运作、严控学科类培训机构开班时间等,彰显依法治理精神。同时,基于对3至6岁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的保护,《意见》要求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双减”工作切实为学生“减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落实好“双减”工作,各地各层级政府、学校责任重大、使命在肩,应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内涵,扎实落实各项工作,坚守立德树人,以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基!(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