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6
我市2026年高职分类及高职升本科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各招生院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教育部、我市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依据考生志愿情况、考试总成绩以及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录取结果查询自4月25日15:00起,考生可通过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天津招考)或各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征询志愿填报前期录取工作结束后,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普通类高职批次尚有部分余缺计划,需通过征询进行录取。 所有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于4月25日15:00至4月26日12:00,登录招考资讯网填报征询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市高招办根据征询志愿填报情况,原则上按照余缺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征询志愿设置9所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征询志愿录取时仍然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投档规则进行。参加征询志愿录取的招生院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征询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原则和各专业收费标准不变。请考生珍惜征询志愿的录取机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选报招生院校。预计4月28日,考生可以查询征询志愿的录取结果。特别提醒同时报名参加我市高职分类考试和普通高考的考生,如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被本科院校录取,则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如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被高职院校录取,则只能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不能再填报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志愿。如考生先后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和普通高考本科院校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将只保留普通高考本科院校录取资格,高职分类考试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内容:
2026-04-17
2026年7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2026年4月20日至24日开始网上报名,申请认定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在4月24日前完成资格审核。根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4号)和《市高招办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1〕18号)要求,具有我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市普通高考。考生应根据其初中毕业年限,按照不少于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在校生报考合格性考试的年限要求报名参加考试。申请认定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程序,并按照各区报名公告中指定的方式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为帮助考生顺利完成考试报名,市高招办现对考生咨询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解答。问题1: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答:考生须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持有初中毕业证书且初中毕业一年及以上,即考生须于2025年及以前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综合高中)毕业证书或学籍的考生,不得申请以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参加考试。问题2:网上报名的时间、方式和程序是什么?答:符合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的考生,须在4月20日至24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报考科目。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户籍所在区考试机构发布在报名系统公告中指定的方式,上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初中毕业证书原件照片,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逾期或未通过资格审查以及未确认报考信息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已取得考籍的考生。须在4月20日至24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管理平台”,选择并核对报考科目信息,无误后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逾期或未确认报考信息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问题3:如何确定报考选科的要求?答:2025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至多选择3门考试科目;2025年以前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考生,在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7门科目中自主选择未考或未合格科目。问题4: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答: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类型、初中毕业年份等关键信息完整、真实、准确。问题5:本次考试的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是什么?答:问题6:如何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答:已取得考籍并参加过考试的申请认定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考生。登录“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管理平台”(http://111.31.213.76:9302/tjxc/queryCjLogin.html),点击页面上方的“查看成绩”选项,即可查询本人的成绩信息。
2026-04-17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6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亦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热爱祖国、志向远大、高考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秀,对报考的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报考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在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二 招生专业及招生省份(一)招生专业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本科阶段培养均在校本部。招生专业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应用物理学专业不招收患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二)招生省份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全国所有省份招生,各省份投放专业及招生计划数须在报名系统内查询。三 报名及选拔程序(一)强基计划报名第一类考生的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至4月30日。第二类考生的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至4月25日。在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13),按平台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根据分省投放专业计划选择1个或2个专业(按“平行志愿”规则排序)作为专业志愿,报名截止后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及其他报名信息均不得修改。(二)第二类考生材料审核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等级与排名,择优确定审核合格名单。审核结果于4月28日前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三)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四)考生确认是否参加强基计划校考2026年6月11日至6月18日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参加考核或逾期未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入围资格。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但入围后未参加考核的考生,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五)入围学校考核办法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的前提下,按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4倍依据“入围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末位同分均入围)。在入围时我校使用重点科目(高考改革省份为数学、物理,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数学、理科综合)高考成绩加权计算后的入围成绩作为入围标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入围成绩=重点科目高考成绩之和×1.2+其他科目高考成绩之和。对于材料审核合格的第二类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且入围专业为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入围专业确定后不得更改,并以入围专业作为最终的专业志愿进入考核环节。6月26日前完成强基计划入围工作,并公示入围标准。我校届时将同步发布考核具体安排,入围考生请留意我校本科生招生办网站的相关通知。(六)学校考核我校将于6月30日至7月3日期间对所有入围考生统一进行强基计划考核(包括综合面试、体质测试两部分),具体考核时间见准考证。1.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入围专业领域内的志向兴趣和学习科研能力等,采取考场、专家、考生“三随机”抽签的方式,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过程中我校将对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考察。2.体育测试体育测试项目为一分钟跳绳。因身体残疾或突发疾病等原因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情况予以免测或安排补测。体育测试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参考。在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和高考总成绩均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参加体育测试考生且体育测试成绩更高者。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考核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七)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成绩(折合为百分制)×85%+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15%。2.确定录取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入围专业排队,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如存在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重点科目高考成绩之和、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专业第一类考生的录取标准的,我校予以预录取,录取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分省计划;未达到对应录取标准的,不予录取。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 培养方案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校后,本科阶段将在校本部按照单独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采用单独编班,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培养模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一)培养目标【智能装备与系统】专业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聚焦未来革命性、颠覆性技术人才需求,立足学校作为航天第一校“尖兵”的资源优势,具有鲜明的人工智能特色,培养具有优良品德、家国情怀、攻坚能力、国际视野和前瞻性,能够引领未来发展的国防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工程力学】专业着力培养航天国防等领域信念执着、品德优良,具备坚实的数理与力学基础、系统的科学素养,扎实的力学理论分析、科学计算和实验研究核心能力,优秀的工程科学研究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未来能够综合运用力学基本理论解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复杂科学与工程问题的拔尖创新人才。【复合材料与工程(航天材料)】专业培养信念执着、德才兼备、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具有深厚的数理基础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专业知识,具备在航天材料领域研究开发和创新实践的能力,兼具科学精神、领导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引领未来航天材料科学与工程及相关领域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价值观,具备坚实的数理、力学、机械工程基础和科学素养,深厚的飞行器制造工程理论分析、实验研究和科学计算功底,良好的科学研究与实践能力,能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分析和解决国家飞行器制造领域中复杂科学和工程问题的拔尖创新人才。【材料科学与工程(航天材料)】专业培养信念执着、德才兼备、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具有深厚的数理基础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专业知识,具备在航天材料领域研究开发和创新实践的能力,兼具科学精神、领导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引领未来航天材料及智能制造领域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面向国家能源革命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储能产业与技术发展的前沿,培养具有优良品德、执着信念和强烈社会责任感,具备本领域丰富知识、过硬本领和多维知识结构,具备创新思维和国际视野,具备组织协调和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在学术研究、工程实践、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创业创新等方面具备研究、开发、管理能力和可持续竞争力,并具有潜力成长为在原始创新上取得新突破的高层次储能领域后备领军人才。【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培养具有优良品德、执着信念和社会责任感,具备多维知识结构、创新思维和国际视野,具备组织协调和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在核工程与核技术及相关领域引领未来发展的杰出人才。【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设有两套培养方案。第一套培养方案遵循数学学科拔尖人才的成长规律,创建具有哈工大特色的数学拔尖人才的培养模式和成长环境,使其逐步成长为具有扎实基础知识、高超专业技能、有开阔国际视野、发展潜力巨大的数学和信息与计算科学创新型人才。第二套培养方案依托智能科学与技术一级交叉学科、国家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国际合作平台,以AI基础理论/关键技术、AI+X领域交叉融合为培养特色,强化AI数理基础培养,训练AI基础研究能力和AI应用能力,侧重于大模型、空间智能、具身智能、无人系统、群体智能、人工智能安全等关键技术和底层算法,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引领未来发展的人工智能学术引领者、行业领军者和战略领导者。【应用物理学】专业人才培养以“夯实物理基础、强化实践能力、激发科研潜能、注重个性化发展”为育人理念,强化“厚基础、强实践、严过程、求创新、拓视野”的培养特色,突出“理工交叉融合”和“服务航天国防”本色,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物理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同时具有批判性思维、创新意识、国际视野、学科交叉、团队合作、组织领导等能力,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创新拔尖物理学人才。(二)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办法强基计划将根据各专业分阶段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开展阶段性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对于阶段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学生,转入该专业普通班学习。(三)研究生阶段转段学科专业范围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专业招生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四)本研衔接培养方案转段至研究生阶段的强基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原则上均采用“本博”衔接培养模式继续着力培养。(五)其他激励机制学校将从未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角度出发,强化强基计划学生的基础能力,配备优秀教师承担课程任务;同时,为强基计划学生进入院士、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等创新团队创造条件,并为其开放各类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五 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得调转专业。(四)综合面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考核的考生如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哈尔滨工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 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八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53985216、86414771(强基计划专项咨询QQ群:429692978)网址:https://zsb.hit.edu.cn
2026-04-17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大连理工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二、招生专业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即日起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大连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41),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报考我校强基计划时,不能兼报其他高校;报考时可填选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并可填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三)考生须于6月12日-20日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报考志愿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报考或逾期未确认均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我校强基计划校考入围名单将从已确认志愿考生中产生。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确认参考,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学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四)校考入围办法6月26日后,已确认报考志愿的考生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本人校考入围结果。所有入围考生高考成绩要求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该省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入围规则如下: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满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的75%。根据考生高考加权成绩、强基计划填报专业志愿和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5倍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及入围专业(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考生入围专业一经确定,在学校考核及录取期间不得更改。高考加权成绩计算公式如下:高考加权成绩=高考成绩+数学单科成绩*N(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N=0.5;应用物理学和工程力学专业 N=0.2;应用化学和生物工程专业N=0)对于高考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满足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满分的75%条件时,如按上述规则未能入围,在其高考单科成绩符合所报专业破格入围条件和要求时,可破格入围,入围专业为各科目对应专业。各专业对高考单科成绩的破格入围条件和要求如下: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数学科目成绩不低于145分;应用物理学专业和工程力学专业要求物理科目成绩不低于97分(上海市要求70分),且高考加权成绩排序处于“专业志愿优先”规则下的分省分专业计划6倍以内;应用化学专业和生物工程专业在高考改革省份要求化学科目成绩不低于97分(上海市要求70分),且高考加权成绩排序处于“专业志愿优先”规则下的分省分专业计划6倍以内。(五)高校考核6月28日中午12时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7月1日入围考生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含面试和体育测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和我校通知为准。同时,学校考核工作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通过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另行通知。1.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重点考察学生的“好奇心、探究欲、问题意识、质疑精神、意志品质”等因素,主要涵盖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科研兴趣、人文素质、知识结构、思辨能力、逻辑能力、创新思维、心理状况等方面内容。将针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学习热情、创新能力、社会公益等方面客观记录进行深度了解,并在评分时予以综合考量。2. 体育测试:重点考察学生身体素质情况,为达标性测试,如未达标则面试成绩作废,不予录取。每人须完成两个项目测试,其中立定跳远为男女生必测项目,此外男生实心球或引体向上选测一项,女生实心球或一分钟仰卧起坐选测一项,测试标准见附件1、附件2。(点击阅读原文查看)3. 考核成绩:考生体育测试的必考和选考项目均达标,以面试成绩作为高校考核成绩,高校考核成绩低于60分,则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六)录取办法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1502. 确定预录取名单(1)根据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入围专业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资格,考生校考入围专业即为预录取专业,不再进行调剂。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高考单科成绩破格入围考生若被预录取,将占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2)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3)我校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标准,考生可在报名平台查询本人预录取情况。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份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4)原则上各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一经公布不做调整。四、培养特色大连理工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和一流大学研究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引领,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统筹设计本-硕-博紧密衔接的培养方案为举措,以培养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生物等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为国家培养引领未来、科技创新、符合战略新兴产业需求、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等需要的高精尖人才。1. 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对强基计划专业实施“一班一策略、一人一方案、一生一导师”举措,全面实行“小班化、个性化、导师制”培养模式。按专业设置小班化管理,按学生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按每生配备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担任导师。为每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全程跟踪培养发展情况。2. 强化基础学科能力培养。统筹设计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外语和通识教育等课程体系,为强基计划专业的学生夯实基础学科知识并提高综合素质。3. 保障科研和创新不断线。强基计划的学生本科一年级即可进入导师的实验室,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由导师指导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科研训练计划。实现科研创新训练项目、本科毕业论文和硕士、博士研究内容的有效衔接。学校所有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向强基计划的学生免费开放。4. 提升科教协同育人水平。与科研院所进行深度合作和协同育人,提升科研院所协同育人的科研平台、学校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重大科研项目平台等科研资源与教学资源协同育人的水平。5. 拓宽学生国际化视野。依托学校的高水平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优先安排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国际化人才。6. 推行本硕博衔接化培养。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3+1”本科、“3+1+2”本硕衔接、“3+1+4”本博衔接的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专业招生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7. 建立鼓励奖励激励机制。对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设定专门的奖学金和学术交流基金,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和学科竞赛。8. 形成分流退出考核制度。对于学业考核未达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应退出强基计划转入普通班就读。退出学生空出的名额,可用于从校内选拔有意愿加入强基计划培养且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26日前将入围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四)强基计划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大连理工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大连理工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邮编:116024电话:0411-84708375传真:0411-84707507邮箱:bzb@dlut.edu.cn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s://zs.dlut.edu.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对于招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6-04-17
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 “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北理工2026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下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 报名条件符合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该类考生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为准。二、 招生专业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注: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全国所有省份招生,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询。三、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考生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照系统中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且我校不安排专业调剂。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报考相关专业的规定要求,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注: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三)考生确认6月12日至6月20日,所有报名考生需进入系统完成考生确认环节,并上传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不再参与后续选拔。(四)学校考核入围办法高考成绩公布后,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依据入围成绩,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择优确定入围名单(末位同分同时入围),并公示各省各专业入围标准。入围成绩计算方法为:入围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数学高考单科成绩*0.2。未入围的考生中,如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取得满分的,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对于报名我校的第二类考生,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所有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五)考核测试7月4日前对所有入围考生统一组织学校考核,包含综合素质面试和体育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采取招考分离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落实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使用。主要考查学生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相关学科基础知识),以及兴趣志向、创新能力、科研潜质、思辨精神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成绩满分的60%,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体育测试为达标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男),达标成绩2.05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达标成绩25个,体育测试成绩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不达标者不予录取。注: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免测(需在体育测试前向我校提供有效证明)。四、 录取办法(一)综合成绩折算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一定计算方法折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二)确定录取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的数学、语文、理综(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物理)、外语。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第二类考生不占用第一类招生录取名额。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校将于7月6日左右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五、培养方案我校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集中优质办学资源,面向强基计划学生构建“价值塑造、知识养成、实践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激发学生对基础学科的探索兴趣与科研潜能。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硕博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转段专业及招生名额以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数学与应用数学】该专业依托数学与统计学院和自动化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培养方案瞄准数学学科前沿基础问题,秉承“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激励创新、德学并重”的拔尖人才培养理念,以数学研究为核心,以前沿基础理论研究,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问题为牵引,组建以院士、教学名师为主的教学团队,设置本硕博衔接课程,开展小班化研讨式教学,实施“数学导师+信息相关学科导师”的双导师制,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突出理工融合特色,强化国际合作育人,培养数学领域“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人才。自动化学院的培养方案面向智能科学科技发展前沿,依托控制科学与工程“双一流”学科,以“AI+机器人”为培养特色,围绕“智能感知-认知决策-自主行为”的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体系,设计“低年级基础融通-中年级双创实践-高年级前沿突破”三层递进的人才培养架构,构建前沿技术创新为引领、课程体系创新为支撑、本研培养为路径、双创人才培养为特色的创新育人模式,培育驾驭“硬核”科技与产业发展双向需求的智能机器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毕业生可投身人形机器人、具身智能、自动驾驶、智能制造等智能科技领域,以卓越创新能力迎接人工智能时代的星辰大海。【应用物理学】该专业依托物理学院和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物理学院的培养方案面向物理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理想信念塑造、知识体系构建和创新能力养成“三位一体”的培养理念,构建名师导学、小班授课、强理精工、前沿赋能、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培养一批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卓越的创新能力、先进的思维方式和宽阔的国际视野,在助力民族复兴的重大科学问题研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物理学家和在量子科技、高新材料、高端芯片等重大战略领域创新拓展的领军人才。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的培养方案面向集成电路与电子信息领域的前沿科技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持“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拔尖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培养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学院注重学生在集成电路与电子信息领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扎实掌握,强化其系统分析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思维与工程实践能力。围绕集成电路领域“卡脖子”难题,学院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深化科教融合与产教协同,探索国际合作与联合培养的创新模式。通过与行业龙头企业及知名研究机构的紧密合作,依托校企协同育人平台,联合培养具备卓越创新能力、实践技能、国际视野与全球竞争力的领军人才。【化学】立足化学学科国际前沿,聚焦新材料、国家安全、健康医药、能源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北京理工大学化学学科特色,实施本硕博衔接、导师制、小班教学、大师引领的培养模式,打造个性化培养方案,突出学科交叉与科教融合,培养学生具备浓厚的家国情怀与开阔的国际视野,优良的科学文化素养与科学思辨能力,宽厚的数理基础与扎实的化学功底,优异的实践能力和突出的创新意识,使学生成长为热爱科学,能在化学及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的拔尖领军人才。【工程力学】面向力学领域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创建理论体系精炼、实践技能优异、认知螺旋式上升的专业知识体系和科研兴趣浓厚、解决问题能力突出的研究学习模式,构建涵盖学科高端人才、企业院所专家的师资队伍,打造教研校企“协同育人”的创新实践课程,培养具有坚实的力学理论基础和优异的工程创新能力,能够从工程实践中提炼共性问题并形成重要理论来指导关键技术突破,能够在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制造和智能科技等领域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设计的拔尖创新人才。【智能无人系统技术】该专业依托机电学院和机械与车辆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机电学院的培养方案以培养智能无人系统领域领军人才为目标,聚焦智能无人系统的重大需求,以人工智能技术为牵引,围绕感知与交互、学习与理解、推理与决策、控制与协同等环节的基础科学问题和核心关键技术,使学生掌握智能无人系统技术相关的基本知识、前沿动态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无人系统中的应用方法,强化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具备智能无人系统总体设计与论证、技术指标分解、工程设计与计算、系统综合集成与验证等综合能力的创新人才。机械与车辆学院的培养方案以培养车辆运载装备领域的领军人才为目标,面向车辆运载装备领域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校企协同创新实践和科研教学有机互动的专业特色,构建学生创新能力体系,聚焦车辆智能化和无人化技术,依托院士和教学名师为核心的育人团队,培养具有科学素养、工程素养和人文素养,具备车辆运载装备领域的专业知识、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竞争力,能够在车辆运载装备领域从事复杂系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的拔尖创新人才。【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该专业依托材料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材料学院-高能材料方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立足于国际材料领域发展前沿,围绕高能材料的产生、储存、转化及应用等基础科学问题和核心关键技术,构建涵盖新能源绿色材料、高能量密度材料、高能率防护材料、高光电转化材料的深度学习与应用的知识体系,使学生掌握高能材料领域的基本理论体系及专门知识技能,具备前沿发展视野及实践创新能力。通过项目驱动的教学模式,培养高能材料体系设计、智能制造、效能评估及工程应用等方面的领军领导人才。毕业生拥有全生命周期开发能力,可胜任高能材料领域研究设计、装备研发、高端制造、质量验证及全流程管理等关键岗位,适应未来高能材料领域安全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战略需求。材料学院-特种能源材料方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立足国际材料科学与工程发展前沿,聚焦高端装备对能量材料的关键需求,围绕高分子能量材料在复杂工况下的能量调控与输出等基础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构建涵盖复合能量材料体系、耐极端环境高分子及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的系统化知识体系,使学生掌握从分子设计、结构优化到工程应用的全链条理论与关键技术,具备跨学科创新思维与工程实践能力。本方向突出材料设计与工程实现的深度融合,通过“理论教学、实验实训、项目攻关”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强化材料成型、复杂工艺调控、服役行为分析及可靠性评估等方面的系统训练,培养具备复杂材料体系设计与工程化应用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毕业生拥有从材料设计到工程应用的全流程开发能力,可在高端装备、先进材料与空天动力相关领域从事材料研发、工艺开发、性能评价及系统工程等工作,适应未来材料技术向高性能化、长寿命与高可靠性发展的战略需求。六、 其他说明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2.对于报名材料造假或在学校选拔过程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3.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省份教育考试机构并记入诚信档案。4.强基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本科期间阶段实施动态分流补入,考核后退出的学生原则上限于到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对应的普通班,且原则上不再遴选补入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5.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6.我校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选拔测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7.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8.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若教育部2026年相关政策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9.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七、 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10-68913345,010-6894992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监督电话:010-68918032本科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bit.edu.cn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